欢迎访问b16.com!

当前位置:首页>政务公开>通知公告

b16.com关于建立工业领域项目储备库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6-14         来源: 市发改委     字号:[ ]

长发改工业〔2018〕132号

 

湖南湘江新区、各国家级园区,各区县(市)发改局:

为充分发挥工业领域各类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益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,大力振兴实体经济,我委拟建立工业领域项目储备库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入库范围

申报项目要结合“中国制造2025”一系列重大部署,原则上纳入国家、省、市“十三五”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的重点支持领域,具体包括食品、有色、建材、汽车、轻工、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,以及高端装备、智能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住宅产业化、工业机器人等新兴优势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严格申报条件

1、项目单位为长沙市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,管理机构健全,财务管理制度完善,信用记录良好,无违法违规行为;

2、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;

3、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、资金筹措、项目实施能力,以及完成项目的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,项目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、知识产权归属明晰;

4、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;

5、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其他专项财政资金支持。

(二)申报材料清单

1、《长沙市工业领域储备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1);

2、《长沙市工业领域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2);

3、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、其他批文等复印件;

4、项目单位法人证明资料,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;

5、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
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档各一份。其中:附件1由各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,附件2由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公章。

(三)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为后续争取各类财政资金的基础性条件之一,凡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申报资金。

(四)湖南湘江新区、各国家级园区(以下简称“园区”)及区县(市)发改部门对拟推荐入库项目要按照上述范围认真组织审查,入库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,切实履行项目核准、备案和规划、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程序。要协助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,对项目前期手续、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真实性、完备性、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,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。

(五)在近几年审计、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推荐入库。

(六)对于已入库项目,如出现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市发改委反馈,并提出变化情况说明及调整建议。

(七)本储备项目库每半年更新一次,请各地区按要求做好相关项目储备工作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依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,向湖南湘江新区、园区、区县(市)发改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《长沙市工业领域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》和其他申报材料。湖南湘江新区、园区、区县(市)发改部门对本区域工业领域储备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后,梳理汇总形成《长沙市工业领域储备项目汇总表》,于7月12日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发改委工业处。

联系人:梁俊      电话:0731-88666375

传真:88665367    邮箱:csfgwgyc@163.com

b16.com

2018年6月13日

 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