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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6.com关于申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储备库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6-07         来源: 市发改委     字号:[ ]

长发改基础〔2018〕125号

 

各相关单位:

为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中央、省、市资金的投资效益,加快推进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我委拟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储备库,组织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申报入库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入库项目范围

申报项目要求已纳入我市“十三五”综合交通建设规划(航空领域除外),具体包括铁路、公路、港口水运码头、轨道交通、公交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: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严格项目申报条件。

1、项目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;

2、项目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制度,诚实守信、按章纳税;

3、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须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;

(二)提供项目材料:

1、《长沙市2018-2019年度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表》;

2、项目基本情况简介,包括项目建成后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目标、特色、亮点等;

3、项目有关核准、可研批复文件等其他批文复印件;

4、项目单位法人证明资料,包括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;

5、项目单位关于项目真实性承诺函,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;

6、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
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档各一份,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(属于国家级园区、区县(市)项目,请园区、区县(市)发改部门一并盖章)。

(三)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为2018年度和2019年度争取中央、省预算内及市财政预算内资金的基础性条件之一,凡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申报资金。

(四)湖南湘江新区、各国家级园区及区县(市)发改部门要对拟推荐入库项目按照上述范围认真组织审查,入库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,切实履行项目审批、核准和规划、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程序。要协助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工作,对项目前期手续、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真实性、完备性、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,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。

(五)在近几年审计、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推荐入库。

(六)对于已入库项目,如出现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市发改委反馈,并提出变化情况说明及调整建议。

(七)本储备项目库每半年更新一次,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项目储备工作。

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30日之前报送至市发改委基础产业处。

联系人:闫晓燕    电 话:0731-88665532

传  真:88665500  邮 箱:576143736@qq.com

b16.com

2018年6月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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